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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一”节前廉洁提醒
来源: | 作者:党政综合部 | 发布时间: 2026-04-30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扎实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共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温馨提醒全体干部职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五一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关口,也是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的关键节点。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重要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二、节日期间廉洁纪律“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相互走访宴请、安排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红包等。

3.严禁滥发津补贴不得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实物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管理对象服务用车

5.严禁违规出入场所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奢侈浪费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得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参加聚会不得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进行利益交换。

8.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包括黄赌毒、封建迷信、酒驾醉驾等。

9.严禁值班值守违规,节日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空岗,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10.严禁其他违规行为如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公款消费。

廉洁过节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直接体现,既是纪律要求,也是作风体现。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到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廉洁过节。